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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本市在建铁路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本市在建铁路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其他有关单位:

  2009年8月19日16:40左右,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京沪高铁上海嘉定制梁场内,1台10t门式起重机发生倾覆,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7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对本市在建铁路的起重机械加强监管,确保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为加强事故防范,举一反三,我局于2009年8月至12月组织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铁路起重机械使用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的排查,并会同铁道部上海质量安全监督站和京沪高铁苏州指挥部对本市在建的京沪高铁、沪杭客专和沪宁城际铁路的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有关区、县质量技监局排查和企业自查,3条在建铁路沿线和制梁场共有起重机械409台,我局分5个组重点抽查了8个制梁场和铁路沿线部分标段的166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1.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并有效执行;2.起重机械是否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合法使用,设备的现场使用状况;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管理、操作)是否持证上岗;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是否齐全;5.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是否到位;6、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并定期开展演练等。

  通过检查反映,3条在建铁路沿线的建设单位基本能够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起重机械及其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质量基本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法制意识淡薄,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无证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等较严重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本次被检查的企业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

  (一)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制度内容不够齐全;

  2.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未能严格执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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