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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查情况的通报


  琼海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并兼任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制定了详细的《琼海市建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排查在建工程31项,排查率100%,建筑面积128.5万㎡,工程造价约14.53亿元,发出质量安企整改通知书3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整个排查工作扎实有效、细致深入。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制定了《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责任和目标,并按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该局能够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理清问题的实质,制定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三、存在问题

  督查中发现个别市县虽也成立了专项治理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但工作方案不细致,目标不明确,责任未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力,进度严重滞后。个别市县思想认识有误,不善于查找突出问题,或者说不敢于面对突出问题,查找出的只是一些表面的细枝末节问题,不能深入到实质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受检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工程监管上,从招投标到工程实施过程均存在不少问题。如未批先建(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更为突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随意变更,工作中不能实际到岗;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实际到岗和持证上岗率低等现象普遍存在。督查组抽检的6个项目中,未批先建的有4个,占受检总数的66.7%;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随意变更,工作中不能实际到岗的有3个,占受检总数的50%;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变动较大,实际到岗和持证上岗率不高的有3个,占受检总数的50%;项目监理人员随意变动,实际在岗监理人员数量不足,持证上岗率低的有4个,占受检总数的66.7%;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不力,不能切实履行监理职责的有4个,占受检总数的66.7%。施工、监理企业中标后未办理入琼单项备案的有2家施工单位和1家监理单位,分别占应办入琼单项备安案总数的40%和50%。

  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方面,受检的6个项目中,未发现有大的质量问题。安全生产方面普遍存在施工方案与工程实际不符,不能有效指导施工;安全资料缺项较多,未按规定整理;通道口、防护棚、脚手架、临边防护等安全措施设置不规范;没有做到场地平整硬化、工完场清;个别项目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未按规定执行方案论证制度、在未竣工建筑物内住人,私设炉灶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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