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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发〔2010〕14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四日

  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沪宁城际铁路江苏段及现有沪宁铁路(以下简称“两线”)沿线环境整治的要求,切实改善我市“两线”沿线城乡环境风貌,美化城乡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提升沿线整体形象,促进“两线”沿线城乡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确保以洁净、优美的环境迎接上海世博会和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的召开,现就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及现有沪宁铁路沿线绿化和环境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标准、可操作、低成本”的指导思想,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营造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一流的城铁,一流的绿化、一流的环境”为目标,高标准、快节奏地实施“两线”沿线绿化及环境整治工作,将沪宁城铁常州段建设成体现常州现代化建设形象和城市文化特色的景观廊道、绿色通道。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

  整治范围为东起常州与无锡铁路界线、西至常州与镇江铁路界线的沪宁城际铁路和现有的沪宁铁路两侧,全长43.5公里,其中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23.5公里,武进、新北区范围内长20公里。

  具体要求为:

  1.主林带绿化工程。在铁路用地红线外两侧50米范围建设主林带。宜林地带林带贯通率不低于95%。造林成活率不低于95%。

  2.绿化景观带工程。在铁路用地红线外两侧50米主林带向外再建100米宽的绿化景观带。遵循“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建设原则,采用组团式、点缀式、遮挡式等多种形式,做到见缝插绿,宜绿则绿。

  3.村镇绿化、农田林网、道路林网、水岸林网以及林相改造工程。建设范围为沪宁城际铁路和现有沪宁铁路常州段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500米-1000米左右,特殊地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范围内的村镇绿化达标率为100%,在达标的基础上提升景观和视觉效果;农田林网、道路林网、水岸林网建成率不低于90%。丘陵岗坡地段消灭荒山秃岭,并通过林相改造建成结构稳定、林相优美、生态优良的山林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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