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益阳市沅江黄茅洲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益阳市沅江黄茅洲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发改交能[2010]31号)


益阳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益发改[2009]413号文件“关于批复益阳市沅江黄茅洲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省交通厅湘交办函[2009]243号、湖南天智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省国土厅湘国土预字[2009]189号、省环保厅湘环评[2009]33号文件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建的沅江黄茅洲大桥位于南洞庭湖区,连接沅江市大通湖垸与共双茶垸。为完善区域公路网络布局,增强洞庭湖区防汛抗灾能力,改善沅江市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意建设沅江黄茅洲大桥。

  二、沅江黄茅洲大桥采用黄茅洲镇下游1200米处桥位方案。

  三、沅江黄茅洲大桥全长1461.6米,桥宽10米,桥头引道长3944米,两岸接线共长4554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大桥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通航等级采用Ⅲ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

  四、沅江黄茅洲大桥采用12×20米预应力砼空心板+(62+5×102+62)米预应力砼悬浇连续箱梁+29×20米预应力砼空心板桥型方案。

  五、本项目法人为沅江市黄茅洲大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六、本项目投资估算为15175万元,国省定额投入6026万元,其余资金9149万元由益阳市、沅江市筹措解决。

  七、本项目有关工程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原材料采购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八、请督促项目业主加强地质勘探工作,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二○一○年一月十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