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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关于嘉春园(一期)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局关于嘉春园(一期)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10〕23号)


天津市天房信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嘉春园小区(一期)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东丽区津滨大道以南承建的嘉春园(一期)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一期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98621.73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5593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6431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 号门  栋  均  价
1门2门3门
2号楼550654995524
3号楼550654995524
4号楼527152395264
5号楼527152395264
6号楼527152395264
7号楼527152395264
8号楼527152395264
11号楼593559035928
12号楼5919  
14号楼5919  
15号楼5919  
17号楼5919  
19号楼5719  
20号楼5589  
21号楼5731  
总体均价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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