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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的通知
(漳政办〔2009〕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震应急工作,同意由市防震减灾委员会组成“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于11月下旬重点检查龙文区、云霄县、东山县的地震应急工作,其它各县(市、区)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震应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级政府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
  2、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3、地震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社会动员力量的准备;
  4、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5、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6、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震情和灾情信息系统建设;
  7、救援的资金、物资储备和集散地准备情况;
  8、重点目标(生命线工程、重大次生灾害源等)的应急保障措施;
  9、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
  10、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政府的社会动员能力、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11、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情况。
  二、地震应急检查的重点
  1、针对云霄县公安消防系统的快速救援能力、卫生系统的医疗救护保障能力、通信系统的通讯保障能力、电力系统的供电保障能力、教育系统的地震疏散能力等,组织一场地震综合演练。
  2、龙文区、东山县教育系统的地震安全教育及学校避震疏散演练。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防震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
  2、各重点被检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3、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县(市、区)地震应急工作自查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附
  县(市、区)地震应急工作自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指标表述实际工作情况存在问题
01各级政府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1、地震部门机构、人员配备情况;2、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情况;3、防震减灾工作是否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02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政府及各级部门是否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有无进行动态修订。  
03地震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社会动员力量的准备1、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是否成立;2、各个应急指挥组和保障队伍的建设;3、群测群防工作、“三网一员”建设情况;4、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设置情况。  
04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场所建设、应急设备配置情况。  
05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社区志愿者队伍是否成立或列入计划;2、部队、消防、民兵、行业等救灾力量的调动渠道是否畅通,规模及救援设备情况如何,具体联系方式。  
06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震情和灾情信息系统建设1、人口、经济、重点工程设施分布、次生灾害源分布等数据收集情况;2、震情灾情信息速报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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