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0一0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二0一0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10〕16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10〕5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一○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0621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家具制造)。该宗地已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9〕123号文批准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等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