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制订改进措施,查遗补缺,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和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三、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严格对照国家考评标准和创建指标,对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认真组织考核。
(一)五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体系,形成科学的反映创建工作情况的评价指标。
(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创业活动活跃指数、创业实体存活率、创业实体贡献率、创业实体带动就业倍率和创业环境满意度等创建工作统计指标体系,形成完整的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考评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充实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周例会、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形成政府统筹规划、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创建宣传。召开全市创建创业型城市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化创业教育和创业文化建设,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创业网站、政策咨询等多种宣传方式和途径,积极开展各类创业主题活动,组织新乡市十佳创业之星表彰暨巡回报告会活动,形成崇尚创业、竞相创业的和谐创业环境。
(三)强化目标考核。将各级各部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五大体系建设、十大创建工程等重点工作,实施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动,每半年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督促整改,促进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如期达标。
附件:
新乡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庆贵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战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然市政府副市长
刘孟英市人大副主任
王治通市政府副市长
王平双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张文慧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