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石政发〔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2009〕13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创新审批和管理方式、强化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网上审批为突破口,坚持“一切为了企业和群众,一切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宗旨,以公正廉洁、便民高效、规范服务为原则,遵循“功能齐全、设施领先、运行有序、监管到位”的建设理念,全面实行跨部门横向联合审批制,优化再造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建设全国一流行政服务中心。
二、工作职责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经市政府批准的审批事项;组织协调两个以上部门的联合审批工作,全程跟踪、监督办理事项的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
(二)制定相关制度,加强对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考核结果纳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配合监察部门受理对进驻部门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和行政问责;
(三)监督检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情况,分析研究中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协调进驻中心各部门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五)负责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维护和软件开发方面的工作,保障中心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运行;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运行模式
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和网上审批大厅。采取以网上审批为主,窗口受理办结为辅的运行方式,所有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