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国家森林公园、龙凤头海滨浴场、潭南湾、红岩山庄、金坤度假村、将军山、石碑洋、仙人井、南寨山、山岐澳、君山、王爷山风景区用地范围及外延1000米范围规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除上述已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实际需要,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6、市级以上工业区(开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
福州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成立的市级以上工业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外延500米范围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市级以上工业区(开发区)包括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及省政府、省直机关及设区市政府拟保留的开发区、投资区。
①国家级开发区:福州科技园区、福州保税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福清出口加工区、福清元洪投资区。
②省级开发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福建长乐经济开发区、福建福清龙田经济开发区、福建福清江阴经济开发区、福建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福建罗源湾经济开发区、
③省政府、省直机关及设区市政府拟保留的开发区包括:福州软件产业基地、福州金山工业区、长乐两港工业区、长乐滨海工业区、福州空港工业集中区、江阴开发区、镜洋工业园区、敖江工业区、马洋工业区等。
除上述工业区规划用地范围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工业发展环境保护实际需要,可划定一定的区域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保护当地工业发展。
7、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畜禽养殖禁养区
福州市主要交通主干道,包括福宁、福厦、京福高速公路、铁路、104国道、316国道、324国道,机场专用道主干道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平潭县新规划的环岛公路、县内省道及主干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域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道路交通景观环境保护实际需要,划定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的畜禽养殖禁养区。
(二)畜禽养殖禁建区
1、城市规划区外围畜禽养殖禁建区
(1)福州中心城市规划区禁建区范围:闽侯县荆溪镇、南屿镇、南通镇、尚干镇、祥谦镇、青口镇,连江县琯头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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