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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四、落实监管措施,保障春运安全

  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对投入春运的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船、飞机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任何运输工具未经检验合格禁止参加春运。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超载运输等违章行为。要加强对铁路道口、水上渡口、乡镇客渡船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各县(市)区要组织交通、公安、卫生防疫、武警、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做好重要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附近的综合治理,为旅客创造一个安全有序良好的旅行环境。

  五、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各运输部门和企业要采取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提供优质服务;要创造条件,开展学生、民工集中售票;对外开放客运口岸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简化手续,方便旅客出入境。要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倒卖车票等非法行为,稳定客票价格;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春运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的监督批评。各级工会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民工平安返乡工作。

  新闻单位和交通运输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春运动态,促进春运工作顺利开展。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区春运办、各运输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完善春运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春运工作总结要及时抄送市春运办。

  附件:福州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福州市201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徐铁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水健(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 海(市经委主任)

  董 澄(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游通铃(市经委副主任)

  梁 毅(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经动办常务副主任)

  卢炳春(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昌达(市交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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