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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杭卫办〔2010〕5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使全市卫生监督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条例》详细内容,依法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工作。根据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举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执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0年2月9日(周二)一天, 上午10:3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杭州戴斯大酒店(原东茂宾馆,地址:凯旋路451号,电话:86028888)。
  三、参加人员
  各区、县(市)卫生局分管局长1人,市、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负责法制工作人员、分管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各1人。
  四、培训内容
  1、《条例》立法背景、宗旨、适用范围及主要内容。
  2、卫生监督员对《条例》的具体运用等。
  五、有关要求
  1、此次培训主要是针对《条例》的专项培训,培训学员将作为我市《条例》培训师资库成员。
  2、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师资作用,积极组织本辖区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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