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抽查方式
示范区检查中以听取情况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图片、记录材料,实地检查、走访为主,重在总结成功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抽查结果和意见反馈
(一)抽查组要对每个抽查项目填写抽查情况表(见附件2),并填报抽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检查结果应在检查工作结束时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提出进一步提高示范区工作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二)优秀项目的产生:
每组在抽查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从本组全部抽查的示范区项目中推荐总数不超过15%的项目分别作为国家级示范区优秀项目和省级示范区优秀项目(优秀项目推荐条件见附件4)。
(三)每组抽查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总结,形成小组抽查工作总结,于2010年3月20日前与抽查结果汇总表及优秀项目推荐建议一并报省局标准化处。
(四)省局将根据各组抽查情况,对推荐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对成绩突出的优秀示范区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表彰。
(五)省局将根据抽查情况,适时召开总结工作现场会,现场观摩,交流经验。
五、其它要求
(一)抽查组组长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组抽查的组织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和被抽查地区应积极做好配合,原则上抽查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调换。
(二)被检查单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合抽查组完成好抽查任务。
(三)抽查工作费用从2009年省局下拨到各市局标准化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抽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各抽查组及时反馈省局标准化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附件1:
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抽查安排表
阶段
| 组别
| 成员单位
| 抽查时间和地区
|
第
一
阶
段
| 第
一
组
| 合肥、六安、滁州
| 马鞍山、巢湖、芜湖
|
第
二
组
| 蚌埠、宿州、亳州
| 宣城、铜陵、黄山
|
第
三
组
| 淮南、淮北、阜阳
| 安庆、池州
|
第
二
阶
段
| 第
四
组
| 安庆、铜陵、宣城
| 合肥、六安、滁州
|
第
五
组
| 巢湖、芜湖、池州
| 蚌埠、宿州、亳州
|
第
六
组
| 马鞍山、黄山、
省标准化研究院
| 淮南、淮北、阜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