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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卫生厅党组关于掀起向沈浩同志学习新高潮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卫生厅党组关于掀起向沈浩同志学习新高潮的通知
(卫党〔2010〕6号)


厅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厅机关各支部:

  去年11月,我厅转发《省直工委关于贯彻省委决定精神,在省直机关普遍开展向沈浩通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后,厅直属单位和厅机关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厅领导还联系实际学沈浩,深入基层督导医改工作。

  近日来,媒体再次集中报道了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浩的事迹。省委书记王金山等省委领导同志作出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的重要批示。为深入学习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弘扬他的崇高精神,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掀起向沈浩同志学习的新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沈浩同志生前是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主任,他主动放弃省城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欣然接受党组织的安排,前往条件艰苦的小岗村任职,是安徽省唯一连任两届的下派干部。2009年11月6日,因积劳成疾,猝逝在工作一线,年仅45岁。沈浩同志6年如一日,以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和对小岗人民的无限热爱,以满腔热情和忘我工作态度,扎根农村,奉献基层,造福一方,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沈浩同志的业绩,生动诠释了一名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崇高境界。厅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厅机关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锐意改革、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学习他扎根基层、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学习他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
  二、学习形式

  厅直单位党组织和厅机关各支部要充分利用网络、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势,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宣传学习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要以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继续深化学习,充分挖掘身边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树立学习的榜样,要切实通过学习,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斗志,更好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出新的贡献。

  三、学习要求
  厅直单位党组织和厅机关各支部要深入学习沈浩通知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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