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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五)“双基”建设加快,监管能力增强。全省9个市(州)及所属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667个重点乡 (镇)全部成立了独立设置的安全监管站。长白山管委会及所属3个经济区新成立了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全省基本形成了健全的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监管网络,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和装备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通过考核,同时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省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个别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有2个地区事故死亡总人数突破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有7个地区突破了单项控制指标,个别省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率相对较高。全省较大事故上升,并发生了2起重大事故。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违法行为还存在死角和盲区。全省排查企业和查出隐患数量虽然同比增加幅度较大,但与企业实际数量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一些出租屋、小作坊、临时商业网点等,违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突出表现在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才短缺,装备、经费、力量不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不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普遍较低,生产和管理手段落后、缺乏科技支撑保障。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环境还需要改善。少数地区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落实不严格。个别县(市)还存在以搞好经济建设软环境为由,限制安全监管人员到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一)9个市(州)政府和长白山管委会考核结果:

  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延边州、辽源市、四平市等6个市(州)政府考核评定为优秀;

  白山市政府、长白山管委会考核评定为良好;

  白城市政府、通化市政府考核评定为不达标。

  (二)省政府8个部门考核结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委、质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8个部门考核评定为优秀。

  三、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对有关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给予以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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