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环境监督员有效发挥对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的监督作用,要求企业环境监督员的文化程度应为高中以上,企业变更环境监督员需经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同意,且文化程度不得低于原有监督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增强企业的环境自律与守法意识,完善一个体系即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打造一支队伍即企业环境管理监督队伍,建立一项机制即企业环境监督人员与环保部门间的登记报告机制,规范两套制度即企业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制度和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制作和使用好三图即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使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在企业提高环保守法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发挥企业微观环境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四、工作时间要求
2010年6月30日前,要求所有试点单位完成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建立工作,健全完善专用档案。2010年10月30日前,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完成对此项工作的检查验收,市(州)环保局将辖区内检查验收情况汇总报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将在2010年11月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完成全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总结,同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五、联系人及材料上报
在此强调,各市(州)环保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辖区内(含扩权县)《四川省 市(县) 年 季度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工作情况表》、《四川省 年 季度企业环境监督员变更情况汇总表》、《全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检查表》和工作简报及验收情况总结汇总上报,要求同时上报电子版。
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联系人:
杨芳英、李德俊,电话及传真:86159053,
李春阳,电话及传真:86112549,
电子信箱: scepi@12369.gov.cn此邮件地址受阻挡spam的自动程序保护,需要激活Javascript功能才能查阅。
附件:全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检查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省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检查表
试点单位(盖章):
企业基本情况
| 主要产品设计
生产能力(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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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产品实际
生产能力(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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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线(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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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设施
设计能力 (吨/天)
| | 废水治理设施实际
处理(吨/天)
| |
废气治理设施设计能力(标立方米/天)
| | 废气治理设施实际
处理(标立方米/天)
| |
固废治理设施
设计能力(吨/月)
| | 固废治理设施实际
处理(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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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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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人员设置
| 是否设立环境管理总监
| 是 □ 否 □
|
环境管理总监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技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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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立环境监督员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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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督员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技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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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总监和环境监督员是否上报环保部门备案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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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
| 环境管理总监是否参加环境保护部举办的相关培训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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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督员是否参加环境保护部举办的相关培训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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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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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是否明确环境管理总监和监督员职责(查责任书)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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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环保责任分解到各生产环节具体人员,并与奖惩制度挂钩(查责任书)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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