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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1.接诊工作

  三级医院重点做好门急诊就诊患者分流工作,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企业、行业医疗机构要积极发挥接诊作用,提高接诊能力,应对突然出现的门急诊患者就诊高峰。

  医疗机构要制订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优化门急诊接诊流程,扩大接诊区域,延长接诊时间。

  2.治疗工作。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的规定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45号),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需要治疗的病例在就近医疗机构治疗;疑似重症收入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对符合收治在重症医学科(ICU)条件的患者,要及时收治;根据病情可以转出重症医学科(ICU)的,要及时转出;因基础疾病或合并症较重,需较长时间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抗体检测转为阴性后,要及时转至相应病房或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治疗。

  3.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甲流防控和救治中的作用

  动员所有住院病人预防性服用中药。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制作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宣传版,并将卫生部推荐的中药处方进行公布,配制中药汤剂,方便就诊患者和群众购买。指导学校等重点场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普遍开展投服中药预防甲流的工作。

  (三)专家会诊。医疗机构要建立院内会诊程序,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本级或院际会诊程序,集中力量开展重症救治工作。需要省级专家组会诊的,由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或省级医院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上报病历摘要,采取远程会诊或派省级专家组的形式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申请卫生部专家组的技术支援。

  (四)医院感染防控。要严格执行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技术规范,制订个人防护及医院内感染控制制度,明确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及时有效整改薄弱环节,全力防止医院感染事件发生,避免医务人员感染。

  (五)转院转运。遵循逐级转院的原则。对于确需转院的患者,必须经属地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方可转院。确需转往省级医院的,需经省级专家组会诊、省卫生厅同意后转诊。医疗机构转运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调集属地紧医疗救援中心(站)、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符合《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要求的车辆将病人转运到定点医院。转运甲型H1N1流感病例车辆的单位要按照《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09年修订版)》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医疗机构要和转运甲型H1N1流感病例车辆的单位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报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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