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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一)特别重大(Ⅰ级)。救治能力超出全省能力,请求国家和江苏省派专家组对口支援。

  (二)重大(Ⅱ级)。救治能力超出市、州能力,请求省级救援和市、州间支援。

  (三)较重大(Ⅲ级)。救治能力超出县(市、区)能力,请求属地市州支援。

  (四)一般(Ⅳ级)。救治能力在县(市、区)能力范围内。

  三、组织机构及分工
  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救治组织架构分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专家组和医疗技术支援单位以及医疗机构4个部分,形成政府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协调,专家组指导,医疗救援单位支持,以定点医院为重点、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基础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网络。
  (一)卫生行政部门
  1.省卫生厅成立甘肃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编制全省甲型流感医疗救治预案,组建省级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和省级医疗救援队,协调跨市(州)会诊、组织专家指导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救治,培训省级和市、州级医疗救治师资队伍。必要时,请求国家专家组进行技术支援。

  2.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相应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预案。统筹当地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当地疫情变化落实各项措施,必要时采取多种措施扩大救治能力,确保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3.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救治预案;负责县(区、市)级、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医院感染、病例报告与处置等技术培训;在同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应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
  (二)医疗救治专家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全省定点医院成立相应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专家组负责甲型H1N1流感病例诊治的技术支撑。

  (三)医疗技术支援单位。医疗支援重点是技术支援。救援的原则以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为主,市、州间支援及国家和江苏省支持为补充。对疫情严重、医疗技术力量薄弱的市、州和县(市、区),实施医疗支援工作。省人民医院负责临夏州、甘南州、白银市,省中医院负责庆阳市,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负责金昌市,兰州大学第二医院负责武威、陇南、定西市,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嘉峪关市、甘肃矿区;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平凉市人民医院、张掖市人民医院5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分别负责本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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