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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十四)完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引导农民制定村规民约,自愿成立民间护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组织,健全森林灾害联防和应急反应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和防治体系。
  (十五)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快构建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积极发展林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将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事来抓。为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领导,成立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十七)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林业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改革方案,搞好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八)搞好协作,密切配合。各级财政要安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各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作用,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贡献力量。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济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文朝 (副市长)
  副组长:
  孙元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景全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
  许继春 (市发改委副主任)
  谭少军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李晓磊 (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杨忠礼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太宗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丛支水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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