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印发汕头市开展燃气行业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0]6号)
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市直各燃气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府办《文件处理表》(汕府办文 [2009]1 - 633 号)精神,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结合我市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拟开展全市燃气行业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汕头市开展燃气行业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 一月十三日
汕头市开展燃气行业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府办《文件处理表》(汕府办文 [2009]1 - 633 号)精神,根据市府办 2009 年冬季防火工作要求,按照《汕头市建设系统 2009 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部署,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春节,结合我市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我市拟开展燃气行业春节前安全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力争通过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冬季防火工作重点防护期生产安全,最大限度地消除我市燃气行业的安全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搞好本次燃气行业春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拟成立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设局王德声局长任组长,市建设局陈淑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建设局、交通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及辖区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各区县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全市燃气企业所属气站以及燃气销售(联系)点。
检查内容:
一是气站检查:包括气站灌装记录、巡检记录、槽车装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落实情况;燃气特种设施是否定期检修检测;槽车卸车软管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并保持完好;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岗位持证上岗情况;钢瓶充装检测情况;燃气运输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