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0年珠海市水路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0年珠海市水路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水路运输(服务)企业:

  为做好2010年水路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预防重、特大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交安函〔2010〕38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2010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珠交字〔2010〕2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认识,健全值班制度

  2010年春运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40天。水路春运任务繁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春运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应急预案,提高服务水平,确保2010年春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为加强2010年水路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珠海市水上运输管理处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根祥主任,副组长:许强副主任,成员:王本贤、林汉荣、黄鹤莲、温晓群、夏华勇、布润平、陈劲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水路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承接上级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指令,协调、监督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并做好春运期间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各水运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本企业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24小时春运值班制度,各水路客运企业向社会公布值班、投诉电话。市水运处在春运期间将开展水运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不落实安全措施,隐患整治不到位、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投诉电话无人接听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认真开展春运水路安全检查

  春运期间,由于客流高度集中,客运船舶、客运站、人员都处于高效利用、高速运转的紧张状态,加上天气状况的不稳定,有可能出现大风寒潮的恶劣天气,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各水运企业一定要将船舶的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检查、自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停止营运,确保航行安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