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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集中攻坚阶段(8月-10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集中力量破解一些制约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难点问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攻坚克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开展破解难题集中行动。一是对制约民族乡村科学发展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通过开展现场办公、争取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措施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加快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对影响寺观教堂和谐建设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通过组织宗教界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力争使我市更多的场所进入全省、全国和谐寺观教堂行列。
  2、规范机关工作秩序行动。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找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每人作出作风建设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言行不一致,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严重的给予诫勉谈话;对出现情节严重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给予严肃处理。
  3、提升机关效能行动。继续完善机关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进一步打造“倾心相助”服务品牌,提高工作效率。
  (四)深化拓展阶段(11月-12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认真组织服务对象评议,全面搞好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制度。重点抓好四项活动。
  1、健全机制。要把制度建设贯彻活动始终,认真研究、精心组织,边建设、边完善、边运行。着重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联系和服务群众、提升机关效能、干部绩效考核、激励约束、督导检查和机关工作等干部作风建设长效制度,并及时上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测评。按照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邀请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乡村、宗教团体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机关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测评。
  3、搞好总结。对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总结活动取得的成绩,更要查找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总结报告于12月5日前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表彰先进。以局党组名义,对在机关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成绩突出、进步明显的处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六、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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