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2、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用新制度保障工作落实。坚持以建设效能型机关为目标,以制度管人管事为手段,推行行政管理改革,优化岗位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强化工作落实,促进工作效率不断得到提升。重点要建立和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信息工作考评制度、AB岗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务员竞争上岗和交流轮岗制度。
  3、工作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用新规范统领工作秩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坚决纠正工作日中午饮酒、迟到早退、上网玩游戏等违纪行为,树立机关干部清正廉洁、干事敬业的良好形象。按照市委要求,改进文风、会风,少开会、开短会,使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干部能够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一心一意谋事业、抓落实、促团结、保稳定。
  4、机关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用新举措树立良好形象。领导班子成员要能够经常带领机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乡村、教徒聚居村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研,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地帮助他们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主动地向当地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主动地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断提升机关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
  三、推进措施
  为确保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七项活动”推进落实。
  (一)开展“争当人民满意公仆”活动。按照“思想政治强、工作绩效高、服务群众好、工作作风实”四条标准,在机关扎实开展“争当人民满意公仆”活动。一是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力争培养出一支让党和政府放心、领导安心、群众开心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是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为民意识,着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三是把思想道德优秀、业务素质精、完成任务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推荐到全市100名“人民满意公仆”行列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让想干事的有舞台、能干事的有位置、干成事的有发展,在机关掀起“争当人民满意公仆”活动新热潮。
  (二)开展“如何奋发有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大讨论活动。为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改革创新精神不足,思想守旧,惰性严重”的消极状态现象,营造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履行职责凝心聚力。利用一周时间,在机关集中开展“如何奋发有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大讨论活动,推动机关干部队伍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奋发有为,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开展政务创优活动。在去年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活动基础上,对机关保留的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在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上再下功夫,力争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度,使机关每一个岗位都有一套科学、合理、简洁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人,并及时在机关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保证2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