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2010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水、陆运输企业:
为确保2010年春运安全,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春运期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春运安全生产工的通知》(粤交安函〔2010〕3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就加强我市2010年春运期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安全工作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春运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对春运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春运安全大检查不走过场,注重实效。
为加强春运安全工作的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安全技术科,沈保光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件一)。同时组成七个春运安全检查小组(分组名单见附件二),展开全行业春运前的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春运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春运期间的生产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一)道路客货运输安全检查
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强化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制定专项安保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组织有序、保障有力,强化对司乘人员及车辆的管理,切实抓好运输安全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在国庆、元旦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立即开展一次春运前全面的排查。重点排查营运车辆是否按核定线路运行、是否进站,司乘人员是否由公司统一招聘、持证上岗并在公司及运管部门备案;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落实安检制度及报班手续。
2、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
3、认真落实“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并做好检验记录。各客运站场对回场的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配客,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同时要做好车辆的防冻、防滑、防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