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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09〕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行动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和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科发正[2009]131号)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方案》(闽政办[2009]10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的总体部署,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响应国家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号召,围绕市委提出“以港兴市、工业强市”的战略,推动把科技与经济更紧密结合,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建立莆田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科技局作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国税局、地税局、科协、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研究协调全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企业行动的实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人事局、科协等单位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12月份对各县(区、管委会)、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对当年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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