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职责,合力抓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重管理原则,强化检查监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一)各级政府要对本辖区春运交通安全负总责,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管理办法,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一是要检查春运交通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尤其各级乡(镇)政府要认真吸取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重点抓好乡村道路、边远山区路段以及赶集、赶庙会、婚丧等群众聚集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客运船只的突出违法行为的管理,对违法载人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坚决遏制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的发生。二是要组织加强对冰冻灾害等恶劣天气危险路段的监管和对辖区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预防因道路因素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三是要组织推进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等科技手段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与监督中的运用。
(二)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协调、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在春运期间要不定期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客运企业、重点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加强对企业法人的监督,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站(场)的管理。一是要加大对客运站的检查力度,督促客运车辆按期做强制二保,并督促检查运输企业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行车安全意识。要落实车辆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制度,按期对营运客车进行例检。二是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进行修复治理,增设警示标志牌,加强管控,对高山坡陡的路段要存放足够的防滑沙料,对道路的塌方、堵塞、修路改道等情况要及时通报公安交警部门。遇低温冰冻天气养路人员要及时上路铺垫防滑沙,对需交通管制的路段要按照公安交警部门的通知对交通管制的道路立即停止客运车辆运营。三是要加大对码头、渡口、客(渡)船舶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自用船、渔船违章载人行为,坚决整治超速超载、违章驾驶、冒险航行等违规航运行为。四是要整顿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超员、超载、甩客、强拉旅客、站外上客、越线行驶,扰乱客运市场的违规行为。
(四)各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要加强站内参营车辆的监管。要按照春运工作的具体要求将安全工作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分片包干,加强督促检查;要严把例检关、出站登记关,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严禁“三品”上车,做到“病车”和安全设施不全车辆不上路,违法车不出站;要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力度,确保群众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