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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我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资源建设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我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资源建设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湘教办通[2010]16号)


各市州教育局、厅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资源中期(2010-2015年)建设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09〕61号)要求,决定建立资源建设专家库,并在此基础上成立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资源建设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就资源建设专家库成员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资源建设专家库分学科专家和技术专家两类。每市州可推荐3名技术专家,按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科推荐3名学科专家。直属有关单位可据实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政治可靠、为人正直,不徇私情,自愿参加省基础教育资源建设工作;

  2、业务能力强,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教学一线教师优先;

  3、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具有信息技术高级证书;

  4、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或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特级教师优先;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资源建设有关工作。

  三、推荐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地根据推荐名额,在充分考虑各学段各学科教师的前提下,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附件1)。

  2、各地中小学、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由所在学校(单位)提出推荐意见,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查同意,市州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3、各市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表,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加盖教育局公章后于2月10日前上报我厅。上报时将附件1、2纸质文档邮寄到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并将附件1、2电子文档发电子邮件到cdwzq@126.com邮箱。

  联系人:邓卫中   联系电话:0731-82204310

  王子权        0731-82220197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湖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学资源建设工作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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