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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关于下发《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总体要求及标准》的通知

  2、建设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农业科技推广能力的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乡镇农业站、企业等单位。
  3、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农业科技实力、开发创收能力,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现有农业研发机构、企业、合作组织、种植业大户等单位。
  4、运行机制:以项目建设依托单位为运行主体,以项目建设单位为技术支撑,以农业科技专家团队为核心,以实施农业科技项目为推动的新的运行机制。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外观要求。统一标识。大门或门口统一喷绘或悬挂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标识;统一外观形象。建筑全部采用红色屋顶、白色立面、立面中间三条绿线环绕。统一建筑风格。不论是平房还是楼房,新建还是改建,都要做到醒目、简约、实用、大方,体现农业科技示范培训推广的特色。
  2、占地面积。以大田作物为主建设的中心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以设施栽培为主建设的中心占地面积不少于30亩。要求占用土地项目建设依托单位必须拥有全部集中管理权。
  3、建设内容。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办公室、接待室、电子信息室、培训室、实验室、档案室、检测室、图书室、农资专供店以及餐厅、厨房、宿舍等生活设施,面积不少于1000 ㎡。中心试验基地建设包括,大田作物为主的中心晒场大田作物面积不少于500 ㎡ 、设施栽培为主的中心晒场200 ㎡以上、仓库120 ㎡ 以上。水、电、路、渠配套。
  (三)基本条件建设
  建全“四大系统”和建设两支队伍。
  1、农业科技信息系统
  农业科技信息系统建设主要以所在科技示范培训中心为基点,以网络化和数字化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目标,通过农业科技信息系统建设,多途径、多方式(热线电话、专家咨询、信息查询、网络视频、无线广播、手机短信等)使产业技术示范区广大农民能够享受到农业专家的技术指导、培训、服务,能够正确选择优良品种、学习科学种植技术、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能够较快的提高农业科技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收入。具体内容包括:
  (1)电子信息室。面积20 ㎡ 以上,配备电脑3台,建立可视语音交流系统,借助济南农业病虫害远程诊断平台,实现病虫害的“远程诊断”。
  (2)无线通讯广播系统。以广播的形式向基地种植户提供农业生产信息、农业科学知识等。
  ①集中广播功能。结合移动公司的“会议电话”功能,对约定村点的集中广播;
  ②点对点广播功能。通过手机广播终端实现远程控制,向产业技术示范区农民进行广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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