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下发《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总体要求及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发)局、蔬菜局、农机局、渔业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科技示范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市局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经调研、论证,起草制定了《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总体要求及标准》。现将《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总体要求及标准》下发给你们,望严格按照农业科技示范中心建设总体要求及标准,深入研究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搞好协作,确保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农业科技示范中心建设,全面推进我市农业科技能力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
建设总体要求及标准
(试行)
一、建设的基本思路
济南市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以推进区域优势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立足点,以项目建设依托单位为主体,以农业科技专家团队为支撑,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科技服务、农民培训等为手段,以健全四大系统(即农业科技信息网络系统、农业科技培训系统、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系统、农产品质量保障系统)和建设两支队伍(农业科技专业人才队伍、农民技术员人才队伍)为重点,以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为总体目标,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推动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的基本定位
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是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参加农业实践的重要平台,是农民获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知识、新信息、新机具、参加培训、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重要平台。
三、农业科技示范培训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标准
(一)建设主体
1、名称: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农业科技推广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发[2008]56号)文件要求,名称定为: 济南市ⅩⅩ科技示范培训中心, ⅩⅩ为产业,如济南市小麦科技示范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