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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津政发〔2010〕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天津市第一批文化产业振兴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为加快振兴我市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攻坚战,向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迈进,根据《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现状
  天津是国务院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建城设卫600多年,具有十分深厚的文化底蕴。天津在近现代历史进程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拥有大量近现代文化遗存、众多历史文化名人、风格独特的中西建筑和重大历史事件见证地,可开发利用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天津是全国著名的戏剧、曲艺之乡,艺术门类齐全,拥有全国一流的专业院团,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实力雄厚,文化产品影响广泛;天津地处京津冀城市群的交汇点和环渤海中心位置,连接国内外、联系南北方、沟通东西部,海港、空港、铁路、公路网络密集,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天津教育发达,高等院校、职业教育、社会培训网络健全,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国家赋予多项先行先试政策,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浓郁的创新氛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近几年来,大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一批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在全国获奖并产生重要影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了一批直接面向市场的文化企业,文化市场更加开放、多元和活跃;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设了一批文化大项目好项目,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聚集区;转变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制定扶持政策,文化市场管理效能明显提高;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各项文化惠民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市级重点文化设施,为发展文化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要看到,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远低于支柱产业要求,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偏低,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还没有得到有效满足;文化体制机制不活,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办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尚未形成,民营文化企业规模和数量较小,文化市场不够活跃;对文化资源的挖掘、整合、开发利用不足,文化与科技旅游商贸结合不够紧密;文化产业配套政策不足,扶持力度不大,在吸引企业落户、资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优势不够明显;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文化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聚集度不高,尚未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和产业集群。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天津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坚持走天津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学习借鉴国内外优秀文化,积极推动天津特色文化繁荣发展;坚持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坚持内外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文化市场,增强天津文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三、规划目标
  (一)到2011年底,基本建成面向市场、具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体系,结构优化、运作规范的文化市场体系,体现时代精神和天津特色的文化产品生产体系。
  (二)到2011年底,初步建成我国北方文化资源聚集中心、文化创意中心、文化产品生产交易流通中心、新型文化业态培育中心、文化旅游休闲度假中心。
  (三)到2011年底,初步建成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数字出版和印刷复制基地、京剧和曲艺艺术展演基地、近现代都市风情影视基地、民间工艺品制作和集散基地。
  (四)2010年至201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11年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
  四、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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