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局关于推荐2009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郑艾防办〔2010〕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郑州市疾控中心,市六院: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提高艾滋病综合防治水平,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结合2009年市政府艾滋病目标考核综合成绩,决定对2009年度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重点表彰在一线从事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重视和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
2、艾滋病防治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健全,内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功能完善。
3、各项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到位,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二)先进个人
1、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一线工作的管理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高危人群干预工作人员、定点医院救治人员和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
2、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艾滋病防治专业技术和各项工作政策,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技术精湛。
3、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连续2年以上,在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分配
全市拟表彰2009年度艾滋病防治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30名(全市名额分配详见附表)。县(市)、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卫生局根据2009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考核综合评定后推荐上报。
评选推荐出的先进个人按要求填写表格(表格式样附后),一式一份,由各县(市)、区卫生局于2010年2月5日前上报郑州市卫生局艾防办。
联系人:王谢华 联系电话:0371-67178692 传真:0371-67178692
附件:1、郑州市2009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郑州市2009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3、郑州市2009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