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业厅关于清镇市2009年中幼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
(黔林计复〔2009〕278号)
贵阳市林业绿化局:
你局报来《关于上报清镇市2009年度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的请示》(筑林绿〔2009〕号)及项目作业设计等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9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林计发〔2009〕207号)精神,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贵阳市林业绿化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清镇市林场2009年度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项目作业设计的建设规模、建设布局和技术措施设计基本可行,投资概算基本合理,原则同意《清镇市林场2009年度中幼林抚育作业设计》。
二、同意清镇市林场为2009年中幼林抚育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并承担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负全责。
三、审定清镇市林场2009年中幼林抚育建设项目设计中幼林抚育面积7100亩。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地点布局方案。审定项目建设工期为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提交自查验收报告。
四、审定项目设计投资概算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市、县配套投资25万元。投资概算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