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请单位需填写报批表一式九份,填写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详实,不可虚报或留空,如没有内容可填,请填上“没有”二字。表中如有需要详尽说明的重要批件可附少量另页,本表一律用A4纸填写。
(五)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12日前将《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博管办,并附电子文档。(见附表,表格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和陕西博士后网站postdoc.shaanxi.gov.cn下载)
联 系 人:樊瑛华 曹 勇
通迅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6楼1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 编:710006
联系电话:029-87293995 029-87292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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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表: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报批表
申报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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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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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博士后工作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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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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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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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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