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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国家对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设站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请单位需填写报批表一式九份,填写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详实,不可虚报或留空,如没有内容可填,请填上“没有”二字。表中如有需要详尽说明的重要批件可附少量另页,本表一律用A4纸填写。

  (五)请各单位于2010年3月12日前将《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博管办,并附电子文档。(见附表,表格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www.mohrss.gov.cn和陕西博士后网站postdoc.shaanxi.gov.cn下载)

  联 系 人:樊瑛华 曹 勇

  通迅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6楼1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  编:710006

  联系电话:029-87293995  029-87292294

  传  真:029-87292294

  E-mail:sxpostdoc@shaanxi.gov.cn

  附表: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表: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报批表

申报单位全称:

                

单位所属行业:

             

单位博士后工作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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