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次性特殊材料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09〕106号)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医疗服务特殊材料收费备案的申请》(郑六院[2009]85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018号)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关于
降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1830号)等相关精神,同意你单位一次性特殊材料(标内27个品种、标外45个品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