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高级职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把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办成全州培养、培训高级技术人才的主要基地,建好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部),各乡镇办好一所乡镇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站),城市以社区为单位,依托社区内的职业学校成立社区职业技术培训站,主要承担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培训工作。
(二)各类职业学校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长期系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以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和初中毕业生、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术培训。
(三)坚持以各类职业学校为主渠道,把职业学校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主要议事日程。州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发挥骨干示范作用,重点搞好中、长期培训,同时利用特色骨干专业优势,开展以职业资格认定和技能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术培训。县市职校以短期培训为主,逐步扩大培训规模。鼓励民办职校开展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和劳务培训。乡镇职业技术培训站要加强同乡镇劳动保障站的联系,共同做好职业技术培训的宣传、咨询、招生工作。
(四)降低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鼓励城乡群众积极参加培训。明确以本地就业为基本渠道,以异地就业为主渠道,卓有成效地开展订单培训,增强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力求培训人员100%就业。
(五)加大资金投入。《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5%,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20%。”各县市要把这一项职教专项资金投入政策落实到位,并从城市建设、扶贫开发、科技培训、再就业培训项目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职业技术培训和劳务培训。州财政局每年负责协调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扶贫开发办筹措50万元,县市每年必须安排一定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职业学校开展劳务培训工作进行引导。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职业学校及培训中心基地建设和就业联系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各类金融部门要积极为开展职业技术培训的职业学校提供信贷支持。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双师型”骨干教师,聘请专家型的兼职教师,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培训师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