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市数字办、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保密局和福州警备区司令部联合制定的《福州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福州市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福州市数字办、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安全局、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市新闻出版局、
福州市保密局、福州警备区司令部 2010年1月)
为认真贯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9〕108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以测绘、安全、保密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测绘活动,重点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涉外、涉军重大非法测绘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打击和教育相结合,确保整顿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高,进一步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努力促进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基本杜绝无测绘资质或超越测绘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行为。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