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批转河南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河南省2009年氯碱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豫安监管三〔2009〕379号)
各有关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氯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安监管危化〔2009〕192号)精神,河南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组织检查组,在有关市、县安监局的积极配合下,于2009年8月7日至8月20日对全省氯碱企业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全省14家正常运行的氯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但也查出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如个别企业内外部防火间距不足、部分安全设施有缺陷等,直接影响企业安全生产。为了切实加强氯碱企业安全监管,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现将河南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河南省2009年氯碱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并对隐患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整改,必须于2009年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向所在省辖市安全监管局写出书面报告。
二、有关省辖市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对已下达隐患整改指令的,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并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判断整改是否合格,形成书面报告。整改复查报告务于2009年11月30日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