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门头沟区、石景山区部分道路施工期间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延期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二〇一〇年第9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门头沟区、石景山区双峪路、广宁路道路施工将延期进行。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1月25日起至2010年10月30日止,对门头沟区、石景山区双峪路、广宁路、金顶西街部分路段继续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1、每日6时至24时,双峪路及广宁路(双峪环岛至金顶西街)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货运机动车可绕行石担路、石门路、金顶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