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报表(即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报表说明;
(12)资格有效期内(甲级和乙级资格为近三年,暂定级为近一年)的奖罚情况;
3.一个有代表性的项目的资料:资格有效期内(甲级和乙级资格为近三年,暂定级为近一年)完成的一个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一个有代表性项目的完整资料一套,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标底、开标评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和招标人的评价意见。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七)办理程序
1.乙级升甲级资质
填表--受理--初审上报(建设部)。
2.乙级、暂定资质
填表--受理--审批(市建委)。
(八)办结时间
15个工作日。
(九)行政许可办理地址、联系电话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号窗口(河东区顺弛桥旁)
中心电话:2453.8461、2453.8428
部门网址:www.tjcac.gov.cn
五、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一)行政许可依据
《
建筑法》第
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在下列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人员可申请注册: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3)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3)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4)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