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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郴州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成立郴州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首建中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泽生和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曾凡军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由曾凡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安排、协调和调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3月底前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报市安委办备案。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市安监局负责制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企业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公安局矿业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制定民爆器材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交通局负责制定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事故重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煤炭局负责制定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质监局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市经委负责制定电力供应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及集中执法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市安委会将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分阶段组织专项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要始终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国庆”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对因活动组织开展不认真、工作不到位而引发较大、重大事故的,或因监管不力导致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猖獗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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