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郴州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函[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安委会制定的《郴州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日
郴州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9年为安全生产年。为切实抓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抗击金融危机、安全生产与扩大内需、安全生产与保增长的关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力争实现安全生产法制环境明显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
二、主要活动及安排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工作重点: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各类先进典型。
工作安排:一季度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宣传发动,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二季度集中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出台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制度,推行信息发布员制度。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报道行动。四季度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挖掘先进典型,褒扬先进,鞭策后进。
要整合优化安全生产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发挥安全生产知识进党校的作用,加强对市、县市区、乡镇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