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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06龙口收费站、国道327菏泽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06龙口收费站、国道327菏泽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9〕227号)


烟台、菏泽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在国道206线蓬莱至黄山馆等路段设置公路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09]259号),经研究,现将国道206龙口收费站、国道327菏泽收费站的车辆通行费标准和起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类别

车型及规格

收费系数

收费费率

客车

货车

(元/车次)

第一类

≤7座

≤2吨 

1

10

第二类

8座-19座

2吨-5吨(含5吨) 

1.5

15

第三类

20座-39座

 

1.5

15

 

5吨-10吨(含10吨)

2.0

20

第四类

≥40座

 

1.5

15

 

10吨-15吨   (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

2.5

25

第五类

 

>15吨      40英尺集装箱车

3.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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