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处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指示和要求,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重大、特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协调较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导、支持各区、县实施一般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抢险救援的增援配合;决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新闻媒体采访等有关重大事宜。
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启动本预案后,市政府应急办与其合署办公。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提出具体的处置工作建议;协调各区、县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上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组织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闻发布筹备工作,承办有关会议;负责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具体工作。
2.2部门职责分工
(1)抢险救援
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海事局)、市应急救援支队及事发地人民政府:迅速自动集结待命,按指挥部指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抢险救援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实施现场救护和伤员转运;抢修、疏通救援通道。
(2)物资保障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按照指挥部指令,负责旅游事件应急处置、善后安置过程中所需资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等工作。
(3)通讯保障
市无管处、移动遂宁分公司:负责立即开通备用应急通讯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应急救援信息通讯畅通。
(4)政策法规
市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宗教办:负责按照相关政策提出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处置意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5)善后处理
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外侨办: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理赔工作;转运、安置未愈的旅游受伤人员、游客遗体(骨灰);做好来遂了解事件、探视和处理后事的游客家属接待、服务工作。
(6)新闻报道
市政府新闻办、市旅游局、市广电局、遂宁日报社:负责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和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工作。
3 预报、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