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化工企业入园区
根据《石柱县工业园区规划》,石柱县划定南宾工业园(南宾镇、下路镇,面积12公里)、临港工业园(西沱镇,面积4公里)、有色金属园(龙潭乡,2公里)三个工业园区为石柱县化工园区,2010年新建的所有化工项目原则上必须100%入园。
园区管委会积极安排协调周边可能对园区内生产企业造成威胁的建筑物、装置等搬迁和拆除工作,同时保证在园区规划和安全间距范围内不得新建对园区造成影响的设施。
园区管委会根据入园企业的增加情况,及时做好消防、环保、安全方面的配套设施,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发生事故后的及时救援。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五年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必须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紧紧围绕《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各种配套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各级安监、公安、建设、规划、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设备设施、个体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标识等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安全投入,推广适用技术,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