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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5年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5年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苏新出报字[2005]64号)


各市新闻出版局、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单位:

  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进行年度核验是规范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出版,加强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暂行办法》,我局定于2005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对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进行核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凡编入我省“苏新出准印JS--××××号”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均须参加本次核验。

  二、核验内容: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

  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对各单位遵守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2005年1月以来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内容进行审读。

  三、核验要求:逾期不办理核验手续者,按照《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其《准印证》自动失效。对今年以来未正常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予以缓验;对严重违规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予以撤销准印证。

  四、核验程序:

  1.省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编号为:苏新出准印JS--S×××号)的核验工作由我局直接负责,有关出版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到我局报刊管理处办理核验手续,我局组织对有关样本进行集中审读,根据情况于2005年12月31日前分别作出通过核验、缓验和撤销准印证的处理。核验结果另行通知。

  2.市属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编号为:苏新出准印JS--××××号)的核验工作,由各市新闻出版局实施审读和初验后,签署初验审核意见(通过核验、缓验、或撤销准印证),加盖公章,于2005年12月28日前由各市局统一到我局办理核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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