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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林业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15.经营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证核发;

  16.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

  17.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许可证核发;

  18.收购珍贵的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核。

  (二)年检年审事项:

  1.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证年检;

  2.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植物许可证年检;

  3.经营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证年检;

  4.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许可证年检;

  5.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年检;

  6.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

  2.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费;

  3.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

  4.证书工本费。

  (四)行政补偿事项: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年审年检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文予以明确。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应进驻4人(含行政审批科科长)。

  (二)配置给你局行政审批科办事窗口工作座位4个,工作电脑4台,打印机2台。工作电话由你局自行装配,其他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局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必须于2009年11月15日前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科长作为你局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必须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

  (二)你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对行政审批科科长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样本见附件)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锋,联系电话:2877223)。你局报送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经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可后再形成正式文书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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