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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督查情况的通报


  (六)广泛推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平台

  市本级和10个县市区政府建立了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有7个县市区政府创办了政府公报。绝大多数机关公开了政府信息,有的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的在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开政务信息。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要求,市直55个单位于2009年11月15日派驻行政审批科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集中受理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逐步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查询。资兴市政府制定了《资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69个部门在政务大厅公布了办事和审批流程图。临武县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重大行政决策、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板块。县市区政府共召开允许公民旁听的会议82次,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14.3万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为272条,其中当面申请数63条,网上申请数197条,信函申请数12条。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作出了具体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了具体理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定》实施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在实施《规定》的过程中,还有少数地方、部门的领导对行政程序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行政程序建设列入本地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甚至还产生一些抵触情绪,贯彻实施《规定》各项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对《规定》的学习、理解不深刻、不透彻,对《规定》的有关新制度不习惯、不适应,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认为行政程序束缚政府过多,会降低行政效率,妨碍发展。

  (二)工作开展不平衡

  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定》工作不平衡,进度不一。仍有不少地方和部门没有全面落实各项程序制度。仍有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受委托从事行政管理的人员未按要求培训到位。部分县市区和部门未按要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部分该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未举行听证。部分县市区和部门没有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部分县市区没有创办《政府公报》。部分县市区和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未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分县市区还没有启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有的市直部门没有按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配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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