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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鞍政办明电[20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09〕16号)要求,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组对全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11月至12月,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组对全市7个县(市)、区政府和86个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中省直单位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工作着重围绕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载体建设、内容和时限、学习培训、政策咨询、进基层服务、工作落实”等七项内容,采取听、查、看、议等方式,按照百分制量化标准,并结合日常考核和社会评议情况,严格考核打分。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评出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秀单位60个,达标单位33个(见附件)。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数单位由一把手亲自任组长,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职能处室认真负责,工作到位;多数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形成了有方案、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的良好工作态势。海城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建立41个便民服务厅,制作公示板1655块,开通市长、局长、镇长公开电话和便民服务热线73部,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政策咨询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地税局、房产局、计生委等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市公安局把政务公开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建立“网上公安机关”;交警支队推出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实行“一条龙服务”;出入境管理处向社会承诺“六公开”,推行“五项特色服务”。市综合执法局开展“百万市民评城管”活动, 向社会承诺“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用情执法”。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市国税局、工商局、公用事业局、玉佛山管委会等单位召开了经验交流会,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广政务公开工作好的经验和作法。
  (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多数单位都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首位,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内容,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办事公开、监督检查等制度。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力求具体翔实,形式上务实管用,程序上规范便捷。市消防局制定了“形势分析、目标责任、监督检查、投诉处理、权力分解、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七项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了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制度。市国税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民政局、信访局等单位编制了《政务公开制度汇编》,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板等形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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