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协调配合,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直接领导者,要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宏观指导。要切实负起对新课程实施工作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等责任,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要定期向同级政府汇报新课程实施情况,积极主动分析新问题,研究新动向、制定新举措,以取得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
各级发改委应做好计划统筹,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作为教育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
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应加强普通高中教师编制管理,依照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和编制标准,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编制管理办法,保证新课程对师资的需求,特别是保证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短缺学科和新增课程师资的需求。
各级财政部门应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课改的组织、培训、调研和指导工作,为新课程教学设施、设备的补充和更新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校舍、实验室、实践场所建设、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现代远程教育设备配置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逐步使每所普通高中都能达到实施新课程所需的基本条件,不断增加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供给总量。
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等职能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教育部门配合,整合专家力量,形成一支服务教育的校外专家队伍,为新课程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
文化、公安、城建部门应协同配合,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环境。
各工矿、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行业应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要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引导学生通过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进一步关注生活,了解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与实践的能力,增强社会适应力。
教育、新闻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新课程实施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督导与评估,要对新课程实验的资金预算、过程管理、进展情况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引导学校、教师、家长乃至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