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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开展今冬明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市打非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县区政府(管委)贯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六政办〔2009〕65号)情况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集中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和烟花爆竹远距离测量仪对全市打非重点乡镇打非情况进行核查。
  第三阶段 全面复查、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2月16日-2010年3月10日)
  1、各县区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在打非专项行动中查办的重大案件,通报专项行动成果。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在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找准原因,制定对策,着力建设好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各县区政府(管委)要认真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回头看,检查打非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认真解决好打非工作时紧时松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
  2、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好对本县区开展打非专项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总结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市打非领导组办公室。市打非领导组将对各县区打非专项行动进行全面考核,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果明显的县区将予以表彰;对打非工作效果不明显,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区政府要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机构名单于11月30日前报市打非领导组办公室),各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区域内专项行动工作。打非工作的重点乡镇和传统生产地区的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计划,精心组织。鉴于年底工作多、任务重的实际,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将专项行动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乡镇、街道,明确标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进行。
  (三)落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市政府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职能分工,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发挥联合执法的工作效能。
  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隐蔽等特点,县区、乡镇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明确包村干部打非职责,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作用,真正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市打非领导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赴各地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认真、不到位,导致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猖獗的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将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六政办〔2009〕65号)的规定处理。对失职渎职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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